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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经常被罚款,合规性仍然是一个关键的监管问题。

记者 李兵 3月23日,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,对上海城市消费金融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商城消费金融”)处以罚款。其中,商城消费金融因个人贷款管理严重违反业务规定、业务行为不合格、审计管理严重违反业务规定、保证金管理疏忽、催收外包管理严重违反健全业务规定等被罚款160万元。商城消费金融直营部高级经理邱晓娟先生、时任商城消费金融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孙谦先生受到警告及处罚。据培训显示,商城消费金融于11月17日获批设立,2016年,从行业整体来看,年内多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被罚款。例如,中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逾期处理纠纷、未提交纠纷请求书面答复、未标注请求纠纷信息、未准确报告个人信用信息等违规行为,被“双罚制”罚款。该公司被罚款105万元。苏银消费金融因违反信用信息收集、提供、查询、管理规定,被罚款48.4万元。中国(上海)自贸区研究院金融实验室主任刘斌对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表示,2026年持牌消费金融行业监管将呈现四个特点。一是制裁规范化,“双制裁制”成为普遍模式。其次,侵权对象覆盖面广。三是重点监管信用合规、合作机构管控、催收标准、贷后管理等重点风险领域。四是强化监管,实施综合监管。 2026年消费金融领域监管力度加大的趋势是2025年行业监管趋势的延续。从近期监管制裁来看,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违规原因相对集中。不少消费金融公司因“个人贷款管理不当”、“合作社管理不严”、“合作企业管控不到位”等问题被罚款。例如,2025年5月,北京阳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被罚款140万元,理由是:合作模式失败、合作业务经营管理不到位、缺乏独立核算等。贷款额度和价格不合理,贷后管理效率不够,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。 2025年12月,招商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合作机构管理不严、放贷后资金使用管理不当被罚款50万元。“从近年来消费金融公司的罚款情况来看,监管重点正在从‘行为合规’深化到‘制度合规’,从投行。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立辉认为,目前持牌机构的罚款消费金融公司主要有三个特点:一是“双罚制”成为常态,机构和责任人同时追究责任;二是罚款金额加大,动辄数百万元罚款,显示“监管力度加大”。由于行业集中度较高,征信、融后、合作管理是监管的核心领域,邮储银行研究员陆飞盆认为,消费金融公司应抓住行业发展机遇,承担合规经营责任,持续提升整体风险管理水平。从近期监管罚款反映的问题来看,行业机构仍需弥补公司治理、合规经营、风险防控等方面的短板,进一步加强合作机构的管理,健全贷前调查、贷后管理全流程的风险管理体系。在培育组织合规性方面,田立辉建议组织要实现三个转型。它将合规性整合到整个业务流程中,从被动到主动。我们打造了从“局部修复”到“系统重建”的全链条风险管理体系。从“人力驱动”到“技术增强”。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,实现智能风险管控。组织必须认识到合规性是一项核心能力,而不是成本。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监管评估的关键。真正的可持续发展如今已成为核心要素,只有首先构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全面、全流程的合规体系,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。
(编辑:蔡青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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